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編制指引和實施指引的補充通知(二)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編制指引和實施指引的補充通知(二)
閩財購〔2008〕31號
省直各單位、省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政府采購招標文件編制和項目實施操作程序,現對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和項目招標實施指引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時,采購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采購要求,但不得規定含有傾向或者排斥、限制潛在供應商的內容。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在提交的投標文件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供應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
二、采用綜合評分法,采購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對所有參與評標的因素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參與評標的因素應進行細化,設定相應的定性定量標準,不得出現“先進性、穩定性、成熟性、市場認可度或產品的品質、檔次”等不定性的模糊表述。
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屬于商務部分評標要素,不得作為技術部分評標要素。
招標文件中若需要供應商提供樣品的,樣品分分值不得超過技術部分總分值的20%;若需進行演示的,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演示的方案,演示分分值不得超過技術部分總分值的20%。
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增加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的評標因素和價格扣除幅度的具體條款。評委會成員應認真審查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所投標產品為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清單中的產品,投標供應商在投標報價時必須對此類產品單獨分項報價,并提供屬于清單內產品的證明資料。
屬于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清單內的產品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強制或優先采購,同一合同包中同時獲得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認證的,在總分值或價格相同的情況下擁有認證數量最多的產品應優先采購。
采用綜合評分法時,若同一合同包內的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低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含20%)以下的,將分別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價格評標項和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50%(含50%)的,將分別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在價格評標項和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50%以上的,將分別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在價格評標項和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8%的加分。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時,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低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10%(含10%)以下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3%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10%-30%(含30%)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6%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30%-50%(含50%)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8%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超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50%以上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10%的價格扣除。
采用性價比法時,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低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含20%)以下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4%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50%(含50%)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6%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50%以上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8%的價格扣除。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針對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制作統一的加分或價格扣除表,以便評委計算投標供應商最終得分,評標主持人必須對評委的評分結果進行再次復核并在統計表上簽字。
四、招標文件中對供應商資格有要求的,要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國家標準或要求設置,如果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要求的,要按照相關部委出臺的行業標準和要求進行設置,除此之外的各種認證不得作為資格條件或商務部分的評標因素。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投標供應商外的第三方為投標供應商提供專項證明材料。投標供應商應對所提供的證明或佐證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其投標無效,并將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五、為保證合同有效執行,采購人可在招標文件中規定中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一般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可以支票、履約擔保書或銀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收取時間應在簽訂合同時,合同履約完應及時退還保證金,具體的事項應在招標文件中注明。
六、若在招標文件公告期間,投標供應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的,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書面質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調查、核實基礎上7個工作日內必須作出書面答復,并且須將質疑答復函抄送省財政廳。
七、在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文件中可能造成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的事項,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提醒評標委員會就相關事項要求投標供應商作進一步的說明,并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就評標委員會提出的問題書面向投標供應商發出要求澄清函,投標供應商應在限定時間內進行書面澄清確認。
八、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中標公告以及被廢標投標供應商的廢標原因。
本通知從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附件: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公開招標評審優惠內容及幅度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主題詞: 貨物 服務 項目 招標 文件 編制 通知
抄送:財政部國庫司、省監察廳綜合監察室、各設區市財政局
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發
閩財購〔2008〕31號
省直各單位、省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政府采購招標文件編制和項目實施操作程序,現對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和項目招標實施指引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時,采購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采購要求,但不得規定含有傾向或者排斥、限制潛在供應商的內容。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在提交的投標文件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供應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
二、采用綜合評分法,采購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對所有參與評標的因素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參與評標的因素應進行細化,設定相應的定性定量標準,不得出現“先進性、穩定性、成熟性、市場認可度或產品的品質、檔次”等不定性的模糊表述。
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屬于商務部分評標要素,不得作為技術部分評標要素。
招標文件中若需要供應商提供樣品的,樣品分分值不得超過技術部分總分值的20%;若需進行演示的,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演示的方案,演示分分值不得超過技術部分總分值的20%。
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增加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的評標因素和價格扣除幅度的具體條款。評委會成員應認真審查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所投標產品為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清單中的產品,投標供應商在投標報價時必須對此類產品單獨分項報價,并提供屬于清單內產品的證明資料。
屬于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清單內的產品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強制或優先采購,同一合同包中同時獲得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認證的,在總分值或價格相同的情況下擁有認證數量最多的產品應優先采購。
采用綜合評分法時,若同一合同包內的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低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含20%)以下的,將分別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價格評標項和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50%(含50%)的,將分別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在價格評標項和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50%以上的,將分別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在價格評標項和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8%的加分。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時,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低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10%(含10%)以下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3%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10%-30%(含30%)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6%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30%-50%(含50%)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8%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超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50%以上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10%的價格扣除。
采用性價比法時,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低于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含20%)以下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4%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20%-50%(含50%)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6%的價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內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50%以上的,將給予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每個單項報價8%的價格扣除。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針對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制作統一的加分或價格扣除表,以便評委計算投標供應商最終得分,評標主持人必須對評委的評分結果進行再次復核并在統計表上簽字。
四、招標文件中對供應商資格有要求的,要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國家標準或要求設置,如果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要求的,要按照相關部委出臺的行業標準和要求進行設置,除此之外的各種認證不得作為資格條件或商務部分的評標因素。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投標供應商外的第三方為投標供應商提供專項證明材料。投標供應商應對所提供的證明或佐證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其投標無效,并將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五、為保證合同有效執行,采購人可在招標文件中規定中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一般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可以支票、履約擔保書或銀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收取時間應在簽訂合同時,合同履約完應及時退還保證金,具體的事項應在招標文件中注明。
六、若在招標文件公告期間,投標供應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的,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書面質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調查、核實基礎上7個工作日內必須作出書面答復,并且須將質疑答復函抄送省財政廳。
七、在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文件中可能造成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的事項,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提醒評標委員會就相關事項要求投標供應商作進一步的說明,并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就評標委員會提出的問題書面向投標供應商發出要求澄清函,投標供應商應在限定時間內進行書面澄清確認。
八、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中標公告以及被廢標投標供應商的廢標原因。
本通知從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附件: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公開招標評審優惠內容及幅度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主題詞: 貨物 服務 項目 招標 文件 編制 通知
抄送:財政部國庫司、省監察廳綜合監察室、各設區市財政局
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發
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公開招標評審優惠內容及幅度 | |||
公開招標評標方法 | 同一合同包內的節能、減排、環境標志、自主創新產品報價總金額占本合同包報價總金額 | 優惠幅度 | |
1、最低評標價法 | 10%(含10%)以下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3%的價格扣除 | |
10%-30%(含30%)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6%的價格扣除 | ||
30%-50%(含50%)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8%的價格扣除 | ||
50%以上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10%的價格扣除 | ||
2、綜合評分法 | 20%(含20%)以下 | 價格評標項 | 價格評標項標準總分值4%的加分 |
技術評標項 | 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4%的加分 | ||
20%-50%(含50%) | 價格評標項 | 價格評標項標準總分值6%的加分 | |
技術評標項 | 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6%的加分 | ||
50%以上 | 價格評標項 | 價格評標項標準總分值8%的加分 | |
技術評標項 | 技術評標項標準總分值8%的加分 | ||
3、性價比法 | 20%(含20%)以下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4%的價格扣除 | |
20%-50%(含50%)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6%的價格扣除 | ||
50%以上 | 給予每個單項投標報價8%的價格扣除 |